2024年5月31日,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聘任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漯政办〔2024〕18号),决定聘任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为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单位,聘期1年;聘任邢会强等7名法学专家和律师为市政府专家法律顾问,聘期3年;市司法局寇文启等11名同志以集体名义发挥市政府内部法律顾问作用,参与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6月7日,漯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举行。漯河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建仓出席并讲话,与会领导为漯河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和漯河市政府专家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书。
李建仓指出,依法行政是市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聘请法律顾问有助于把依法行政贯穿于现代化漯河“三城”建设全过程,有助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良好局面。他强调,政府法律顾问要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肩负的神圣职责使命,牢树法治理念,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辅政议政职能作用,围绕市政府重大决策,深入论证、加强风险评估;围绕维护法律权威,认真审核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参与地方立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社会大局稳定,及时对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性事件提出意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要强化服务保障,为法律顾问履职提供便利条件,建立法律顾问日常管理等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邢会强教授代表专家法律顾问进行了发言。他表示,作为政府法律顾问,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站稳人民立场,坚持法治视角和专业眼光,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履行好以下三个方面的职责:一是当好政府重大决策的“智囊团”;二是做好政府依法行政的“护航者”;三是做好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传播者”。
文/杨 威
审/陈诚 徐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