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和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相关要求,现就2013届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法学)学位论文各环节时间安排通知如下,请相关导师和同学遵照执行。
一、2012年10月19日,提交开题报告表、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准备情况报告表及文献综述。不能按时提交的,需提交延期毕业申请。
二、2012年10月22日——10月31日,举行开题报告会。具体要求见《3522vip浦京集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指导意见》。
三、2013年1月10日之前,向导师提交论文初稿。论文应按照《3522vip浦京集团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及格式要求的规定》排版。
四、2013年3月上旬,举行预答辩。预答辩通过,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预答辩组的意见修改、完善论文并定稿;预答辩未通过的,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并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重新举行预答辩。在学院指定时间内未能完成论文修改或修改后的论文仍不能通过预答辩的,应按规定申请延期毕业。
五、2013年3月26日之前,完成答辩资格审查,向学校学位办报送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抽检的名单。
六、2013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发布),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材料和相关纸质材料。
七、2013年5月上旬,论文答辩。
特此通知!
3522vip浦京集团
201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