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3522vip浦京集团法律硕士联合会第一次会员大会理事名额分配和选举规则(征求建议稿)是3522vip浦京集团法律硕士联合会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的重要文件之一,望全体2006级、2007级在职法律硕士学员和全体2006级、2007级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认真审阅并随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便在大会上讨论通过。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 同时发送至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专用信箱jm@cufe.edu.cn和lawcufe@163.com。]
一、3522vip浦京集团法律硕士联合会(筹)是由3522vip浦京集团在读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学员和法律硕士校友组成的群众自治性社团组织,全体法律硕士学生、学员以及校友均为联合会的当然会员,每名会员均享有平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根据我校2006级、2007级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和全体2006级、2007级在职法律硕士学员的人员构成情况,经初步酝酿和协商,3522vip浦京集团法律硕士联合会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将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名额分配以自然班(每个年级一个全日制班,一个在职班)为单位,在每20名学生或学员中产生一名理事,尾数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算,具体名额分配为2006级在职法律硕士班理事席位2人,2007级在职法律硕士班理事席位3人,2006级全日制法律硕士班理事席位4人、2007级全日制法律硕士班理事席位4人。
三、会员应在规定期间内报名登记参选理事始取得理事候选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3522vip浦京集团法律硕士联合会(筹)关于报名参选会长、副会长、理事的公告》,候选人应在大会上作3分钟以内的演说,陈述自己的工作设想。
四、候选人演说结束后,全体会员对全体候选人进行集中投票,每班候选人按得票多少分别进行排序,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原则确定该班当选理事,直至该班应选理事额满为止。
五、理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但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六、第一届理事会选举产生后,由理事会推选产生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原则上每个自然班应有一名理事出任副会长或会长。各部部长可由理事兼任,也可由理事会从会员中聘任。
3522vip浦京集团
3522vip浦京集团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200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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