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权益保护:共同诉讼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公告
——以“大庆联谊案”为例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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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2vip浦京集团证券法研究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市中道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券市场首例以共同诉讼为主要诉讼形式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大庆联谊虚假陈述民事侵权索赔案已走完了包括执行在内的全部诉讼过程,成为中国证券民事诉讼的一宗经典案例,在国内外产生了巨大反响。该案的胜诉及最终执行到位极大地提升了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增强了人民法院在社会公众、广大投资者心目中的公信力。以大庆联谊股东诉讼案为标志,中国证券民事赔偿制度开始初步构建。证券民事赔偿制度在中国的建立和完善,对规范法人治理结构、遏制证券欺诈行为、维护投资者的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已经并将继续产生重大的作用。
在此情况下,为了探讨和完善证券民事赔偿制度,总结本案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为正在研究制订的证券法司法解释提供法律建议,上述单位拟邀请司法界、法学界、证券界、律师界的有关人士、“大庆联谊案”的审判、执行法官、代理律师和投资者代表,以及有关新闻媒体参加2006年12月17日下午在北京举办的研讨会。
[附]:研讨会参考议题
1、“大庆联谊案”的审判和执行经验
2、代理原告参加“大庆联谊案”涉及到的若干问题
3、投资者民事赔偿制度与公正司法、建设和谐社会
4、共同诉讼在投资者权益保证中的地位、作用与实践
5、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完善对策
6、对证券法司法解释的建议
研讨会时间:2006年12月17日14:00-18:00(请于13:30-14:00报到)
研讨会地点:北京友谊宾馆嘉宾楼1号会议室(中关村南大街一号)
联 系 人:北京市中道律师事务所
赵 清 电话:010-82842959 13801165780
陈 夏 电话:010-82842959 13691236046
康 壮 电话:010-82842959 010-81222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