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校2005年和2006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和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加强在校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课题,形成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学术水平高的原创性成果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根据《3522vip浦京集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05〕180号)有关规定,学校决定继续启动2007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为我校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研究生,在职进修研究生不在资助范围之列;
2.每名研究生一次只能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若以项目组名义进行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3.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有相关学科领域内至少一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于副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学者推荐;
4.已参加2006年立项研究工作的同学不在本次资助范围之列。
二、立项范围
1.申请人自己选定的、与研究生所学专业有关、交叉的、有重要研究价值的项目;
2.为准备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先期预研究的项目。
三、立项原则
1.项目研究有较高学术价值,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理论或现实意义;
2.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3.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可靠的时间保证。
四、立项分类、数量分配及资助金额
立项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立项25--30个,资助金额为3000元;重点项目立项15--18个,资助金额为5000元。
五、立项成果要求
本年度立项项目完成期限为一年,立项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的论文。其中重点项目须有1篇发表在A类核心刊物上的论文或2篇发表在B类核心刊物上的论文;一般项目须有1篇发表在B类核心刊物上的论文(核心期刊目录请登陆校科研处网站查询)。
立项项目在参加中期检查时,须提供项目阶段性成果。
六、项目评审和材料报送方式
1.项目评审采取研究生本人申报、学院(中心、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初评,学校创新基金管委会终评的方式进行。
2.申请人可在研究生部网页“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区查看《3522vip浦京集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下载、填写《3522vip浦京集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将《申请书》的纸质版交所在单位初评。
3.各单位对申请人资格和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按本学院在校研究生总人数3%的比例评出优秀参评申报项目,于2007年11月9日前将学院签署审核意见的《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送至研究生部研究生管理科(行政楼412室),过期不报视为主动放弃。
联系人:陈晓冰、蒋娜,联系电话:8349,电子信箱:yjsgl@cufe.edu.cn。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2007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广泛动员,认真组织评议,保证推荐项目质量。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