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级、2005级研究生请注意: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商法专题》前期主要以临时专题讲座形式进行。自本周开始,《商法专题》课程将利用原课表安排的《经济犯罪专题》授课时间(星期五下午5、6、7节)和地点(205教)固定授课,原《经济犯罪专题》授课改为星期二下午5、6节在304教进行。
本周五和下周五《商法专题》课程的主讲人为原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信托法和公司法专家肖丽娟博士,讲授主题分别为“信托法原理与实务”、“公司并购的法律问题”。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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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0日